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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厂房网:杭州经济适用房新策,但大家转让意识不强

2013-08-17

经济适用房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话题,昨天815日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规定,这一规定一出台,就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

     那么这一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它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签订购房合同的其中包含了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济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是这中间当然也有规定的,虽然可以上市交易,但是经济适用房的住户要按照评估的价格与当时经济房购买价的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当然,因为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很复杂的,所以要规定符合签订购房合同包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并已经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去处置该住房,否则的话就没有权利去处置该住房。

     那么有人会疑惑,如果签订未满5年的,是确实要转让的,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一疑问,如果说经济适用 房购买者未满5年的,是确实需要转让的,也是有政策办法的,那就是回购制度,如果你真的需要转让掉,可以申请回购制度。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对于杭州来说,无疑也是一种好事,这样的话,就能存量提高了,并且供应量也随之增加了,这样就有助于去调控房价。

       当然经过一些市民的调查,有绝大部分的人不选择会将经济适用房转让,因为转让后要交纳55%的收益,所以这样的话要转让的数量就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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