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济适用房的新闻非常的火热,同时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8月12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以及回购管理的时速方案,然后会在9月12日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就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去申请将经济适用住房转变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也就是说可以买卖了。
当然这一消息一出来,就有各种人对新政产生各种的疑问,主要归类于一下几点:
有人担心,新政出来后,今年的经济适用房还可以申请吗,很多人担心以后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了,所以疑问很多,因为2013年的经济适用房受理工作目前尚未开始,多以要等相关事项明确以后,各种信息以及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都会及时在网上公布,所以现在大家都不要先担心这个问题。
然后让大家还担心的就是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如果又有了其他的房子,那么经济适用房会不会强制的收回。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只要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那么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要按照规定回购,其他情形不需要强制回购。但是如果你的经济适用房购买发生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按照政策是不需要强制回购的。
还有其他的一些疑问也都依依的解决了,所以请大家都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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