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日前,一桩蹊跷的“公司财产消失案”在江苏省扬州市上下闹得沸沸扬扬。时至今日,仍无结论。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公司拥有的合法建筑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近日,江苏扬州金光明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这种野蛮行为是对公司拥有合法财产的公然侵犯!“然而,更为奇怪地是,我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却以房屋产权未登记为由不予立案。”
记者了解到,先前曾有媒体求证此事,负责拆迁的拆迁公司负责人表示,拆迁是经过了产权单位(扬州塑料厂)的授权。而负责拆迁的扬州广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则回应,目前此事一切事宜已经转给金茂化工集团去处理,其他不便回应。
记者了解到,这一引起争议的地块位于扬州市皮坊街9号,原属于扬州塑料厂的资产。
当事者金光明公司的王先生说,2005年,经法院裁决,这块地交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抵偿所欠债务。2006年,信达公司与新加坡BULE COVE PTE.LTD.签署债权转让合同。2007年,BULE COVE PTE.LTD.授权江苏天泽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进行债权的管理及出售或转让等处置事宜。2011年3月8日,江苏天泽将扬州皮坊街9号的全部债权转让于扬州金光明公司,同时,金光明公司付清全部转让款。“因此,我公司已经合法拥有了扬州皮坊街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