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国家规定房屋估价为100万元以下的,评估费最高收5%。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制定。记者调查发现,郑州多家评估公司、房屋中介,均按5%。收取。事实上,河南省政府早在2008年,就将该标准下调到4%。
前些天,刘先生通过郑州某品牌房产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成交价90万元。中介公司给刘先生做的“二手房交易费用清单”显示,办理按揭贷款时的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最终,房屋被估价88.46万元,评估费4423元。
“评估那天,中介公司的人领着一个男子,说是评估公司的,男子在屋里拍了几张照片,不到两分钟就走了。”刘先生说。如此简单的评估,竟要4423元。
“评估费是给评估公司的,不经我们的手,跟我们和银行无关。”中介公司强调,评估费的收取国家定有标准。
中介公司所称“国家定有标准”,是指1995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