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第50项提出的“对已出让土地征收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新意见引发争议。广东省地产商会认为该规定将打击开发商建车库的积极性,令小区停车难问题更严重;另一方面,征收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可能会让车位的价格继续攀高。
根据《征求意见稿》,地下部分(含车位)土地出让金或按如下方式征收:一种是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按一定的标准,参考地上部分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征收,方可出售;第二种则是已出让并办理产权证的,遇企业改制、出售、交换、赠与,产权发生变更时,由新业主补交,或由产权人自行申请补缴。而在征收标准方面,参考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五十条,地下负一层按地上部分市场评估价的50%计收,地下负二层及以下面积按地上部分市场评估价的25%计收。
“因为建造成本高,广州不少楼盘,特别是市中心楼盘的车位配比严重失衡,车位缺口大,令社区业主停车难矛盾日益突出。如果再对地下空间征收土地出让金,一方面发展商建车库的积极性必然会更受打击,令小区停车难问题更严重;另一方面,‘羊毛出在羊身上’,如今广州市中心的车位价格动辄四五十万元/个,甚至七八十万元/个,征收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可能会让车位价格继续攀高。”广东省地产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频现天价车位,在中心城区,车位动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