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李小姐找到一家房产中介想找间一居室。中介推荐了一套市中心的住宅,月租金不到2000元。“房子有点小,但地段、装修、价格都不错。”李小姐一眼便相中了这个房间。
签约前,李小姐特地提出要看一下房产证以确定房屋权属情况。“房子保证没问题,出租人肯定有权出租。”见中介这么肯定,李小姐便签下了租赁合同,并支付了半年的房租和押金。
但不久她发现,这套房是群租房。之后,房东将李小姐和其他租客赶出了房子,而“二房东”则不知去向。
李小姐认为中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中介告上了法庭。对此,中介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存在瑕疵。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李小姐和中介公司都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解决处理此事,经调解,中介公司同意赔偿李小姐中介费和房租等损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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