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江宁区住户垃圾费退返工作昨启动。退返对象是,2012年度,由区自来水公司实际代扣的、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垃圾费的有物管小区的居民,每户每月2.5元,全年30元。即日起,江宁区居民请直接去物管公司办理。
每年一到物管小区垃圾费退返时,不少居民就开始苦恼,不是发票找不到,就是水费缴纳没证明,为到退返点领个30元钱来回折腾。据江宁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居民,今年把每户30元的费用拨给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直接抵扣。据统计,此次退返对象为江宁主老城区(东山镇、岔路口地区)、开发区、高新园辖区居民,共有161446户居民需要退费,涉及200多个物业公司,总退费金额大概在480多万元。物业不给退怎么办?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垃圾费退返过程中,市民如发现物业公司不执行规定,可举报至区城管局,举报电话:521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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