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曾今的夫妻到最后离婚为了房子吵得不可开交的、闹上法庭的已不再少数。
冯某和王某因为网络认识,没多少时间,冯某意外怀孕,然后他们决定生下小孩,所以结了婚。
但由于他们是在网络认识的、只是聊天而已,而没有真正的了解清楚对方,所以结婚没多久,两人发现对方的性格都不适合对方,觉得相处不下去了,所以离了婚,孩子由王某照顾。
因为离婚的时候孩子才满月,实在太小,所以在一年后,为了孩子,冯某和王某决定复婚。但是在复婚前,冯某要求王某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赔偿50万元,所以要求王某写了婚前协议,只是书面的形式。
然后两人就复婚了,然而在复婚的时候,冯某一直要求王某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王某不同意,所以冯某又要求离婚,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冯某拿出了协议书,要求分割房子。
然后婚前自己书面写的协议书并没有法律效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应按《合同法》第186条,即赠与必须要以房产登记为准。
后来冯某又起诉要求履行协议,但是被驳回了。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离婚现象很普遍,由于婚前没有了解透底,或者婚前先孕,感情基础不够,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一样等等种种原因。所以大家务必在结婚前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都搞清楚,房产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以免造成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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