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租厂房:每年的物价指数和物业公司用工成本在上涨,业主缴付的物业费是否该上涨?面对小区业委会发出的同意上调物业费业主大会公告,静安区某高档居民区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业委会同意上调物业费标准业主大会的公告及决定;撤销业主大会作出的上调物业费公告及决定。近日,静安区法院对吴某等13名业主的诉求,作出一审不予支持的判决。
2001年起,该高档居民区的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95元。后物业公司多次续约,合同期限至2016年10月。2012年11月,物业公司因人力成本上涨,向小区业委会申请调高物业费标准。当月,业委会以决议形式,同意委托该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就物业费上调至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事作征询,明确了此事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2012年12月13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物业费上调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但在2012年11月20日之后,业委会未就该事项开过委员会议。2012年10月之前,业委会也未曾就上调物业费开会讨论。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