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租厂房: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定,有私家车、高档电器,豪华装修住房,不承担赡养义务等七类家庭不能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据介绍,如果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城市家庭在申请临时救助及住房、医疗等专项救助时会遇到一定困难,一些部门还会出现“重复救助”、“漏救”、“错救”等现象。为此,我省专门制定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进行制度化规范。
该办法明确,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低收入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过,有七类家庭不能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具体包括:拥有私家轿车、高档电器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残疾人专用车、基本农用车、三轮汽车、国产摩托车除外);近两年内购置商品房或者豪华装修住房的;因赌博、吸毒或其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有为获取低收入家庭资格故意拆分户口、合并户口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我省还发布了《山西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