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租厂房:近日,安徽宁国推出《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土地制度改革的每一步新动向都备受关注,哪怕只是一个小地方进行的一个小实验。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的陈述留下了足够的想象空间。“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被认为是探索宅基地流转改革的前奏。在全会结束当天,安徽即发布《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最大亮点就是提出要“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如今,由该省第一个统筹城乡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宁国市首先进行宅基地流转退出机制实验,就是对之前提出该项改革的落实。
然而,这份尝试第一个吃螃蟹的《办法》却令人不敢恭维。《办法》规定,宅基地退出后由市政府组织复垦为农用地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原使用人予以补助。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今后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对于法定范围内的面积,每亩补助4万至6万元;超出部分,则每亩补助2万至3万元。自愿退出宅基地但需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在中心村或集镇安排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低于原宅基地面积的,差额面积按照前项标准予以补助。农村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每亩补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