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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厂房:商圈商业建筑临街玻璃可设置户外广告

2013-12-31
 

摘自杭州租厂房:身为千年商都的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终于有法可依。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简称《办法》),其中明文规定广州城区将分为3个不同需求等级的区域,优化区可以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设置户外广告,严控区和禁设区则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广州不同区域对户外广告的需求不同,《办法》也通过设置3个不同需求等级的区域,对户外广告进行区别化规范。目前,3个区域划分暂未公布。

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介绍,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将广州划为三个区,优化区主要指的是商圈,如北京路、天河路等商圈。由于此范围内一些大厦不需要通过窗户就可以满足通风采光功能,因此,《办法》规定优化区中的商业性建筑或商住型建筑可以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设置户外广告,但不能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为下一步优化并编修专项规划和设置规范,适度放宽设置条件打好基础。

而严控区是指一般设置路段,有商业需求但不在商圈范围内,禁设区则为居住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同时,《办法》明确,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禁止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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