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杭州厂房出租 日前报道,因涉及一桩购房纠纷诉讼,“我爱我家”签“阴阳合同”帮人避税一事,被案件一方当事人郭先生举报至朝阳区房管局。
后朝阳区房管局调查、核实后,认定“我爱我家”为当事人提供两份购房合同,为避税提供便利,4月15日,区房管局对其做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
4月26日,郭先生经申请信息公开,从朝阳区房管局拿到了该决定书的复印件。
对此,“我爱我家”公司表示,已交完罚款,但网签未受影响。
朝阳区房管局负责宣传的人员姚雷证实了曾对“我爱我家”的行政处罚,但同时又称“区房管局没有权限取消网签资格”昨日,姚雷再次回应此事。姚雷称,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37条、第25条第5项相关规定,房管局可以对“我爱我家”做出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的处罚。
“对‘我爱我家’做出的处罚决定是依法依规的,但具体到取消网签的技术层面,区房管局是没有权限的,需由市住建委操作。”姚雷说,这就是说,区房管局只有处罚权,并没有执行权,具体取消网签还需报送市住建委,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