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杭州厂房 针对房产税征收拟扩大试点的说法,现任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建波表示,征收房产税应先行立法,北京依然基本具备房产税征收条件,是否纳入第二批试点还需要考虑具体条件。
孙建波坦言称如果把开征房税的目的看成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过度消费,那么北京便基本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基本条件。
首先,北京这几年房价上涨情况有目共睹,而且先前出台的限购和限价政策,比房产税的力度要大得多。另外,北京的高档住宅也是全国最多的;同时,北京的增量房和存量房数量也都很可观。
但第二批试点是否能将北京纳入,还要考虑北京的一些其他条件。除了税基评估中的技术问题以及房屋登记等社会信息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外,北京市的房屋属性很复杂。除了一般的商品房之外,还有大量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等,对不同用途的房产如何适用税率以及如何评估价值成为问题。另外,在北京的各类单位的情况最为复杂,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协调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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