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杭州厂房 杨先生今年三十岁,义务人,因要买套二手房当做婚房,所以找过好多家中介。
知道今年的四月底,终于通过一家名叫“德诚中介”的中介公司购买了位于义乌香山小区的一套房子。两个月后,杨先生正准备搬到新房里的去,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被人告了。
杨先生大吃一惊,仔细看了下法院的船票才发现,原来这都是《看房确认书》惹的祸。
成为被告之后,杨先生也承认,香山小区的这套房子,的确是H中介最早带他去看的。
“当时看的是一套在香山小区6楼的房子。”杨先生说,一开始他觉得楼层太高,并不是特别想去看,但在中介的劝说下,还是去了,“房子的户型不错,中介说,价格是135万,再便宜一两万应该没问题。我就有些心动。”
当天,杨先生并没有见到房东,只有房东母亲在家。由于老人家听力并不十分好,双方约定再联系。
杨先生说,在这之后他继续看房,结果发现,好几家中介都有这个房源,“带我去看的就至少有三家。”
4月底,杨先生在“德诚中介”的带领下,又看了这套房子,这次,房东本人在场,双方谈好价格为133.5万,杨先生就通过“德诚中介”买下了这套房子。
“作为买房的人,肯定是房价谁便宜找谁的。”杨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