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杭州厂房 根据辽宁市民魏先生反映,2009年2月,他在皇姑区三和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他要求开发商工作人员在合同上注明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日期,但开发商工作人员没有同意,只是在口头上向其承诺称,当年10月前,可为其办理房产证。
但时至今日他所居住的房屋也没有办理房产证明。
“因为没有房产证,我现在都无法落户。”魏先生说,房子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住起来他心里也不踏实。
4日下午,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由于魏先生居住的三和园小区楼盘超规划建设,导致房产证无法正常办理,目前,对于三和园小区部分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疑难问题,房产部门已正式受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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