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杭州厂房网:从本月起,泰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公用设施水、电、气价格下调,开始执行“民用价格”。
此前泰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价格一直执行“商用价格”,为减轻物业企业和居民负担,自本月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梯、天线、消防、楼道照明、路灯、绿地、水泵、公益性文体设施、内部监控设施等涉及服务全体业主共用的水电气价格一律与居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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